2017年8月1日 星期二

列舉房貸利息 可省稅金


貸款的納稅人報稅時可列舉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,最高扣除額30萬元。21世紀不動產台灣總部法務經理邱創智表示,假設房貸利息2%,借款1500萬元,每年光利息支出就約30萬元,這筆利息支出可列舉扣除,省下萬元稅金。
但在列舉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時,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提醒,民眾最容易忽略的是「一戶一屋」跟「全戶存款」。

一戶一屋申報為限

陳俊宏說,「一戶一屋」是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,夫妻一起申報所得稅時,若兩人名下各有一屋都在繳房貸,只能以其中一屋申報,「就看哪間房子繳交的房貸利息較高。」但以自用住宅為限,且房屋無出租、營業的情況。 

最高可申報30萬元

「全戶存款」則為房貸利息支出須先扣除「全家人儲蓄利息所得」,陳俊宏說,如去年支出房貸利息共50萬元,全戶存款利息有10萬元,兩者相減,餘額40萬元,但申報最高以30萬元為限。
陳俊宏提醒,要申報該項扣除額,「一定要請借款銀行提供扣繳憑單」;轉貸要舉證原本貸款剩多少,就本金的利息申報。 

增貸利息無法抵扣

若有增加貸款,邱創智說,增貸的利息部分不能扣抵,但原先剩下的貸款,所繳交的利息可計入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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